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

时间:2013-06-19作者:文章来源:后勤集团浏览:1680

集团各部门:
  为切实加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,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3〕16号)和《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》的要求,并结合学校安全生产月工作布置,经集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,定于2013年6月18日至6月27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总体要求和目标
 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相关决策部署,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,按照全覆盖、零容忍、严执法、重实效的总要求,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,堵塞安全监管漏洞,强化安全生产措施;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。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,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,落实责任、认真整改、健全制度,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,增强全员安全意识,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,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。
  二、检查范围
集团所有服务经营部门和人员密集公共场所(以下简称“各单位”)。重点检查集团安全管理一级单位。突出对食堂、公寓、启航、幼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工程施工、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点,以及未得到根治的隐患部位开展检查。
  三、检查内容
  (一)各单位是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,明确安全工作关键点;强化重点部位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,是否做到不留死角、不留盲区;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;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、是否清晰、是否落实,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,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取得实效。
  (二)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,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;各类设施、设备、生产服务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规、标准、制度的要求;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,加强安全管理、教育培训、持证上岗、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;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。
  (三)重点行业、部位专项整治情况。
  1.消防:各单位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,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为重点,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,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、日常防火检查巡查、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、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。
  2.建筑施工: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,排查治理起重机、物料提升机、施工升降机、吊笼、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,落实防坠落、物体打击、触电、倒塌措施情况;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、转包、挂靠等行为情况。
  3.特种设备设施:设备、设施及其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,重点部位监控、泄漏检测报警、通风、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。
  4.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: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、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、存储、加工、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。
  5.地井及地面沟壑:校区内马葫芦盖及排水沟盖是否有丢失、破损情况;地面是否有施工挖沟及塌陷情况;相应保护措施是否完备。
  四、检查方式
  (一)自查。各单位都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、细致彻底的自查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、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,严格细致,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、要害部位、关键环节,排查出的隐患、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,建立数据库,制订整改方案,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。排查情况、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,都要经本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,在单位内部公布,接受职工群众监督,并报送集团安全管理中心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(二)督查。保卫处、后勤管理处、后勤集团组成联合检查组,采取集中检查和临时抽查等方式,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。
  集团及各部门要标本兼治,构建长效机制,利用现代信息手段,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。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、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。要将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,督促建立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、细化到每个岗位的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改制度,着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。

 

后勤集团
2013年6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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